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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芝加哥领区2011年“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”开始申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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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为体现国家对广大自费留学生的关怀,奖励优 秀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,鼓励他们回国工作或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,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设立了“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” (以下简称“自费生奖学金”)。为做好芝加哥领区2011年“自费生奖学金”报名及评选工作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一、报名时间:自即日起至2011年10月31日。

  联系人、电子邮箱及邮寄地址为:刘强(Liu Qiang),liuqiang3322@hotmail.com,Education Affairs Office of Chinese Consulate General in Chicago,3322 West Peterson Ave. Chicago, IL 60659;信封上请用中文注明“申请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”。

  二、报名条件:申报人为正在我领区内攻读博士学位一年以上(不含一年)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、年龄在40岁(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)以下的自费留学人员。

  曾获得该奖学金、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,以及已取得国内外第一博士学位的人员不得申请。

  三、奖励方式:获奖证书及6000美元现金。

  四、实施办法:为体现“公开、公正、公平”原则,奖学金评选工作严格按照“个人申请,资格审查,专家评议,网上公示,择优推荐,国内终审”的程序,采取国外限额推荐,国内差额评审的办法。未经驻外使(领)馆或教育处(组)网站公示的人选,国内不予终审。

 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各学科领域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,差额评出获奖者,经教育部批准后公布。

  申请人须提供的纸质材料(一式二份)包括:

  1.《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》(2010年);

  2.护照首页复印件;

  3.博士研究生在读院校注册证明;

  4.最高学历、学位证书复印件;

  5.导师推荐信;

  6.研究课题报告或课题介绍(中文,不少于2000字);

  7.曾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、著作、作品的封面、目录、首页等证明材料及1000字以内的中文摘要;

  8.国际学术会议邀请函或相关证明。

  上述资料中的第1、5、6项,以及第7项中的中文摘要内容,请用电子版形式压缩后,直接发送到驻芝加哥总领馆教育组刘强的邮箱:liuqiang3322@hotmail.com。电子版资料是供专家评审用的材料之一。发送邮件时,“主题”栏请按照下列顺序填写:申请人姓名(中文)、在读专业(中文)、在读国外院校名称(英文)、在读国外院校名称(中文译名),用“+”隔开。

  另外,还须填写《申请人基本信息一览表(2010)》(excel表格,点击下载)作为邮件的附件,与上述压缩文件一并提交。

  五、注意事项

  请申请人务必使用2010年新版《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》并按照要求准备全部申报材料。材料不完整或使用往年申请表,申报无效。

  六、更多信息请查询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:http://www.csc.edu.cn/Chuguo/Default.aspx?cid=271

  附件:1.《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》(2011)

     2.《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》

     3.《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指南》 

     4.专业名称及类码表 

驻芝加哥总领馆教育组

 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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